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騙子天堂


上周六深水埗錢從天降,大批途人搶奪。自稱「幣少爺」的黃鉦傑昨天在社交平台事先張揚到深水埗派錢,他駕駛其橙色林寶堅尼現身,向路人派發「紅衫魚」或「大牛」,現場起哄,警員到場,黃涉嫌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被捕。「幣少爺」被捕後,在警車上無視警長警告,以手機直播片段於社交網,警方指他或涉阻差辦公。警方指出,疑黃是上周六撒錢案的策劃人。黃被捕後,其推銷的虛擬貨幣FCC一度大插水。

現年二十四歲的黃鉦傑,自稱「幣少爺」,自詡炒Bitcoin致富,其後開班推銷掘礦機,近日則推銷虛擬貨幣FCCFilecash coin)交易。上周六,有人在福榮街舊樓天台把大批一百元現鈔拋落街,引起途人撿拾,「幣少爺」直播情況,並宣傳其掘礦機,又吹噓FCC可以致富(17/12/2018 頭條日報)



無業肥胖港漢被指假扮富貴美籍華人,於前年9月向機場找換店女職員訛稱自己遺失錢包證件,成功獲得女方信任後騙財騙色,最終令她損失逾22萬元。胖漢事後控以強姦及勒索等共13罪,裁定被告面對13項控罪均罪名成立。被告早前亦承認了一項欺詐罪,指他欺騙Uber司機500元。法官最終就14項控罪判被告共囚11(14/12/2018 東方日報)



議員接獲市民投訴,稱被健身中心以欺詐,恐嚇和壓迫手段,前後兩次購買逾11萬元的健身會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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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的陳小姐(化名),於8月在旺角街頭,被一間健身中心職員拉上位於銀行中心的健身室。男職員聲稱她可用「優惠價」購買7萬元會籍,下班後感疲累不堪的陳小姐不料有詐,被男職員以苦肉計哄她用現金,提款咭轉賬及信用卡購買替代的電器店現金券,以77700元「優惠價」買了為期4年,無限次使用的會籍。(16/12/2018 頭條日報)



一名二十四歲男子懷疑遇上電話騙案,前晚在沙田報警,聲稱損失約五百九十萬元。事主為口琴世界冠軍何卓彥, ……報案時稱,早前在灣仔接獲一名自稱執法機構人員的男子來電,電話其後經轉駁,另一名同樣自稱執法機構構人員的男子指稱,何卓彥涉嫌干犯刑事罪行。

第三名男子之後致電事主,作出匯款至指定銀行戶口的要求,以協助調查案件。最終事主按照指示,多次將共約五百九十萬港元匯款到一個內地銀行戶口。事主其後懷疑受騙,在沙田翠湖花園一單位報警。……(17/12/2018 頭條日報)





近日,隔天便見有類似新聞或消息,以致感覺也似乎麻木了,彷彿香港這個環境,是騙子的天堂!有時在街頭聽到議論,也多是嗟訝腦筋正常的人何以也如此容易上當? 倘若是他便一定不會入彀之類。 不過,看似事不關己的騙局,往往也會波及身邊人來。就在兩天前的早上,當筆者途經下圖中的一個街角時,異乎尋常地看見很多長者在排隊,這裏本來有一株多年的大樹,在颱風山竹吹襲那天倒下了。他們要排隊進入的是一門臨時店舖,那舖位本來是一間租售修理單車的小店子,但在共享單車的洪流下被掩沒而在近期結束了。



臨時店舖在籌備時,可以從外瞥見內裏的陳設,有四至五行每行二三十張的摺椅,面向的是牆壁上一塊大白板,大概是可以書寫亦可以貼上磁石貼那類用途,只有簡單的裝修。店外,本來全面從街外可看通的舖面,改成了全面密封,沒有明顯的店舖招牌,只貼上了半是漢字、半是日文的牆紙般的大膠面。單從這內外佈置看來,像是我經驗中進入過的一些招待旅行團遊客進內威迫利誘購物的地方。不過這個區域,並不是旅行團會到的。當時見來的是長者,也摸不着頭腦。



我問附近的街坊,他們在輪候什麼,回答是領取贈品。



直到今天,見到當區區議員在派傳單,才會知道是什麼回事:



「近日,有店舖以低廉價格或派送日用品的方式,招攬長者參加講座,輔以洗腦式推銷技巧,令長者購買未經實效驗證的昂貴藥物或保健產品以下,請給家人觀看,免墮陷阱,而招財物損失。」(17/12/2018 某區議員傳單)



從事惡性推銷的騙徒的魔爪竟伸到長者,即使大家覺得自己如何精明,也不禁要為認識的長者擔心了。在以上各個事例中,騙徒為何都可以得逞?一般的共識是一切都由貪念起:在「幣少爺」的例子,陥身的是妄想得到巨大收益的人,找換店女職員的例子,是想結交到美藉富人得到好處,至於健身中心和長者所貪圖的就比較少,大概是一些超市券或是一包免費米之類,不過在進入了惡性推銷的密封空間後就很難脫身了。



然而,在資本主義社會,利之所在,人咸趨之,也是正常生態,前文也提到,即使我也不抗拒應邀參與銀行客戶的面談而收取一些超市券,此中要如何判斷呢?



綜觀以上的事例,如果辨識到兩點,大概也可以分得清應否參與了:



1.      獲得益處之前,是否要先交付較大筆的錢呢?如是的話,這種益處,是子虛烏有的可能性就遠大於真實了。在「幣少爺」的掘礦機、美藉富商的要求墊支等都是這種形式。

2.      也可以相反,先交付給你小筆的益處,條件是要進入一個特定的環境,那麼便要考慮在這環境你會否有機會有大筆的損失? 健身中心和長者贈品都是這種形式。



即使不想及其他,單就這兩點,已足以演化出多年以來形形式式的案例,這真可以說是「詐騙社會學」的兩條基本公理啊?



令人頭痛的是,自己小心,也總會有親朋不小心,難以完全防備。其中,不帶備信用卡,的確是最為有效的辦法,因為在各種取得事主大量金錢的途徑中,只有信用卡是可以不離開特定空間就可以做到的。即使是提款卡、易辦事也比不上,因為即使是一個戶口沒有錢的人,也並不是不能被騙財,一個沒有錢的人,他仍會有「信貸」,而一個人擁有的「信貸」,有可能多至他戶口裏現金的好幾十倍!沒有現金的人,他的「信貸」仍然是一塊肥肉。 不過,要在身上不帶信用卡,實在是很不方便。我唯有建議,定力不足者,只好帶一張信用額很少的卡在身便算了,其他的方便,便唯有捨棄。



騙局的形式總是隨時而進化,坦白說,筆者本身原也不是生來精明,其實也有墮進過騙局,但正如投資上「輸錢最好輸得早」,被騙也是最好騙得早,每個人一生中,可能都曾當過騙局的苦主,捱得過這騙,才會成就出今日洞明世事的智者。身處在除了「購物天堂」還是「騙子天堂」的這地方,眾生從來不知,這個開悟是如此重要……





4 則留言:

  1. 老襯亭下縱目遍地老襯,人性裏就有被騙的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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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世間上邊有咁多善心人,天掉餡餅不得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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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ttp://hd.stheadline.com/news/daily/hk/727495/

    最絕的是, 店舖是首先召警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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