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3月23日)司長陳茂波宣佈補漏拾遺措施,向符合條件人士增發四千元,在一些其他寛免例如差餉、退稅等拿不足四千元者亦可收取差額,以作為「補漏」措施,公布後,筆者在不少朋友群組中所見,卻是不滿者為多,其中一些不滿之情,是實有其理,另一些則有所誤解,筆者遂於此作一闡析
1.
有好一些怨言都是涉及不是人人有份,大致上是說任何永久居民皆可得四千的話感覺會較好,這一點可說陳茂波絕對是自行承認預算案構思出錯,因為現在這個補漏方案,大致是想濟及「所有」預算案不能覆蓋的人士,而為防因此導致原本預算案中受惠少於四千元的人士反而「蝕底」,於是就構思「補足差額」的細節,這樣的話,效果根本就等如「全民派發」四千元,既如此,當初不實行派錢是因為「沒有針對性」的理由便即時自打嘴巴。所以,我實在同意,如果計及這「補漏拾遺」的話,其實一早在預算案安排「全民派錢」才是正確的決策。
以下筆者作一計算,由於補足差額的大部份主要在於「退稅」及「退差餉」的人士,所以若當初要全民派錢,而撥款和「預算案+補漏」一致的話,就會以派錢取代這兩項寛減,其差別如下(行政費方面,以2011年派錢須2.07億計,按通漲估算為2.5億):
原預算案+補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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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案派錢取代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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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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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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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差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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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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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漏派發四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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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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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三項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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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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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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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審查派錢行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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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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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錢實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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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7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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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申領派錢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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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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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錢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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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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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此,全民獲派7424元,比4千為多,減損的會是原本在退稅及差餉可退回多於7424元的人士的利益。有鑑於過往的退稅上限多數有1.5萬至2萬,故這一來轉而中產夾心階層又會不滿了。
2.
綜合另一些不滿的原因,大致是不甘心會有大量濟民的公帑會流失至行政費用、加添人手的薪金等。
某報章有如此內容:
“現時政府委派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負責申請及審批工作,根據立法會文顯示,該「職津辦」在去年2月處理59,625個「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職津前身),惟相關人手及行政開支達2.347億港元,以此推算,即每個申請的行政開支達3936港元。換言之,政府是派「一份津貼、使兩份公帑」!”
連結:
估算極盡嘩眾之能事,事實又是否如此?
即使素與政府針鋒相對的另一份報章,估算都尚算踏實:
“全民派錢做法較簡單,今次選擇派錢則較複雜,若參考關愛基金於2016年發放「N無津貼」的做法,其總行政開支,包括非公務員合約員工及宣傳等預算為2,361萬元,按16.4萬人受惠計算,每宗申請平均行政費為143元。若今次派錢仿效關愛基金做法,以每宗申請行政費143元計算,向280萬人派錢,涉及行政開支或高達逾4億元。”
連結:
以此計算,行政費佔撥款額110億的比例,是3.6%,大家又認為這是否避免雙重寛免所值得花的成本?
筆者既是數學老師,常提倡若論點能量化計算,則客觀性自比主觀感覺為佳。
即使此補漏措施改為無條件派發,仍然需要行政費2.5億(見第1點),而且結果是「有人會得雙重福利」的人均$1795元,這又會導致基層人士大為不滿,
很明顯,陳司長只能採用了「兩害取其輕」的選擇。
3. 第三類的批評,大致是不忿「無交稅」、「新移民」得到分派的情況。
既是「補漏」措施,這種傾斜大概也廻避不了。「無交稅」者認為自己是永久居民有理收取,「新移民」認為自己有交稅有理收取,如果互相抱怨為為何對方值得收取,比之於「互相也希望對方可以收取」,大家認為香港人應該具有哪種心態才較好呢?
4.
第四類意見,是政府收取稅收, 理應致力用於改善民生施政,小恩小惠對改善生活並無幫助,類同田北辰的見解。
對這意見,筆者贊同之餘,也須補充政府也會有社會上財富再分配的角色,派錢的這方面功能是他們可能未有顧及之處。
不過,筆者最想指出的是,這次預算案的慷慨寛免及派發現金的由來,實在是由於超於預期的財政盈餘,而超出的部份,是由於賣地及印花稅收入的增加,尤其是印花稅的增幅三百億,來源就是樓宇辣招的特別及雙倍印花稅。這些措施的實行,副作用是市民置業及正常換樓的成本以倍數增加,這些建築在市民置業需求的痛苦之上所得到的盈餘,若不是對症下藥地改善市民在「住」方面的困境,則可以想像,無論政府作怎樣的恩惠派發,甚至還用在財富再分配之上的話,必也難消市民對政府心頭之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