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8日 星期一

以搏奕論看土地供應問卷選擇



近來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在多區發動問卷調查和論壇,收集對土地供應選項的意見,因不少朋友也很關心置業的問題,所以筆者也參與了網上填寫問卷,從中研究政府能否理順房屋問題。


了解及回答問卷後,根本單純依問卷提供的路向,短中期(十年)的供應就算是全選所有選項都是不足夠的。中長期(十至三十年)的供應則很容易達到。



未剖析問卷選項之前,須先了解一般港人在收入和置業需求方面的背景:

1.      收入方面,不妨以現時家庭的收入中位數$27600考慮,不過二人公屋申請收入上限是$17600,居屋收入上限是二人以上$60000,家庭總資產196萬元。即大部份港人家庭的收入不允許申請公屋,故他們只能申請居屋或買私人物業。

2.      置業需求方面,剛過去的2018居屋,白表申請有13.3萬份,是可供認購單位量的60倍,代表有需要家庭平均要60年才能抽中居屋。

3.      按照二人家庭的生活需要及這期居屋的呎碼範圍,大致二人家庭較屬意應是約實用350呎的單位,以最新發售的白石角嘉熙的呎價約$18500推算,約648萬,須首期約260萬,但即使能繳付首期,家庭的收入中位數$27600上下的家庭,餘款的按揭供款要通過銀行的壓力測試亦甚艱難。儘管如此,報導亦已稱超額二十倍,並不滯銷,而嘉熙已經算貼近市價,可見新盤只計超出屋收入上限的人士,已有足夠「富裕人士」購買。港人標準家庭無法負擔私營房屋,亦無緣獲配公屋,只能寄望資助房屋,已彰彰明甚。



明白了這方面的背景,再進入土地供應小組的問卷,它要求挑出選項,以滿足中短期(10年,800公頃)以至中長期(30年,再400公頃)的需要。



其選項,短中期包括棕地、大發展商手上的農地、私人會所用地、康樂設施用地、中長期再包括維港外近岸填海、東大嶼、鄉郊發展、內河碼頭等。

既然全選所有中短期選項,都大大不夠,當局看來是認為,理性的市民,應該同意發展該些選項,以使當局有理據排除發展的阻力?可是以搏奕論的經驗看來,「反對大部份中短期選項」,卻「恰恰是最理性的想法」。假設「我」是其中一名上述未置業的收入中位數的標準二人家庭的人員。

1.      棕地:發展棕地,可能影響某些行業,但於我無損,興建的屋即使只增加些微機會以居屋置業,亦屬樂見。可予選取。

2.      發展商手上農地:若予發展,對發展商來說,條件必然比個別補地價有利,利潤鉅大,但若按以往例子,以公私營4:63:7劃分,其中公營以5:5分配公屋及居屋比例,則每得到100個單位,就平均有65個私營單位由上述的「富裕人士」買去而發展商得到龐大利潤,17.5個單位裨益了輪候公屋人士,只有17.5個單位(17.5%)能增加居屋的供應。剛過去的居屋白表超額59倍,代表抽居屋者平均要60年才能如願,中短期選項如不能大大改善這情況,按搏奕論的「最後通諜」情境,由於利益太過不公,即使渴求獲得居屋的標準家庭也寧願「反對」!

3.      私人會所用地:因為於「我」無損,反而解放出原本被特權小眾所享有的利益,故應是樂見發展,故予選取。

4.      康樂用地:因為「我」一向能享用,若予發展,增加抽中居屋的機會極少,但已不能再享用,故必然反對。

5.      中長期方面,基於第2點所述,則鄉郊丁屋的擴大發展必然要反對,依第4點,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必遭反對,其理甚明。

6.      維港以外填海、東大嶼都會等,雖然環保人士反對,但對於標準港人家庭來說,其實未必覺得損失,故應是樂見發展,故予選取。



按以上選項計算,中短期會缺800中的630公頃,中長期會有2615公頃,超出全部長短期需要哩



按此,無論怎樣選,中長期,肯定有充足土地,中短期,對最吃緊的居屋供應都屬嚴重不足,所以,整個土地供應問卷,除了有機會把私人發展商的農地合理化,對舒緩10年內的港人標準家庭的置業需要是毫無幫助



這樣的話,中短期房屋問題是否絕無辦法?筆者認為是有的,不過辦法並非這問卷所能得出,而是在問卷的框框之外!具體是:



1.      把所有新發展區,例如古洞北、粉嶺北及元朗南,由原本的6:4公私營比例,改為全數公營,多出的比例全屬居屋!因為私營房屋就算落成多少個,港人家庭都毫不受益!那供應來作甚?如此則公屋仍佔30%,居屋佔70%,按土地專責小組網頁,申算有10萬個居屋單位,連同棕地及會所用地所得的170公頃(估計可多得到3萬餘個居屋單位),,扣除綠表需求的約2萬個,居屋白表供應擴大4.85倍,抽中居屋平均需時縮短至12.4,以待中長期供應銜接,也算是一個可接受的年期。所憂慮的缺點有

甲、缺少高收入家庭,會否造成天水圍般的悲情城市現象?因所增的是居屋,屬中等收入一群,應有一定的消費需求,筆者認為應當不會。

乙、賣地減少,會否影響政府收入?留意加徵印花稅後,如筆者在「探討補漏拾遺」中所述,所得盈餘乃自市民的置業痛苦而來,一來是時候用之於市民,二來是收入仍有下面所講的方法取得。

2.      然則私營房屋用地會否變得緊絀?一者,留意現時新盤買家已非一般港人家庭,對該等「富裕人士」買家,並非急切需求,只屬錦上添花。二者,當缺少賣地,發展商自然較願意補地價發展農地,以此來保持售樓量及私樓供應。

3.      如果當局更能保證改善大規模發展私人農地的居屋發展比例,達致公私雙贏,則市民就會更贊成這選項,這150公頃土地就能更快釋出了,。



結語:既然土地供應小組提供的選項無論如何選擇,是無法達致中短期港人置業的目標,以搏奕推論港人會反對大部份選項,唯有全面以居屋供應代替私樓,才有望解開死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