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 星期四

低落的香港傳媒水平

近年香港的傳媒水平,已惡化至令人咋舌的地步。小時候,我的老師會提倡多閱讀報章,不但資料可信,對思維和寫作水平也有很大幫助。之後為人師時,我也同樣把這忠告傳達給學生,可是近數年開始,我已對本港報章的可信性完全改觀。除了以「陳健康事件」製造新聞而惡名昭彰那一間外,其他報章的報導水平也多見疵漏,現今我一定會鄭重對後輩說:「報章所載並不一定可以信以為真!」

之前該報的海外記者,丟人現眼地詢問當選影后要否請使她執到二攤的演員吃飯的行為,不過是眾多劣行的一例。今天在另一報,又發現邏輯紊亂的報導:

【明報專訊】政府日前再次收緊樓市「辣稅」稅制,「一約多伙」買家無論首置與否,均須付樓價15%印花稅,但昨日市場已有買家以「多約多伙」形式購買多個單位「破辣」,節省部分辣稅。

按運房局說法,假設買家以首置客身分入市、以1億元購買3伙單位,其中一個是價值7000萬元之大單位,其餘兩個是價值1500萬元的中型單位,在舊稅制下,若買家以「一約多伙」形式購買,只需付樓價4.25%印花稅,即425萬元;在前日公布的新稅制下,若買家以「一約多伙」形式購買,則需付15%印花稅,即1500萬元。
不過,若買家以「多約多伙」形式購入,而首個單位屬大銀碼(7000萬),該單位只需付4.25%基本印花稅,即297.5萬元,其餘兩個較細單位要付15%辣稅,即每個要付225萬元,3個單位合共繳稅747.5萬元。對比舊稅制,以此方式買樓需付稅額雖仍增加約76%,但若對比在新稅制下以「一約多伙」形式購買,則可節省752.5萬元或約五成

實情是,首個單位屬首置,收普通印花稅是一向做法,何來「節省」? 若話比「一約多伙」形式來得節省,則該報章的編採,是否儍得不知道「一約多伙」只是用來避稅的產物,若避不了稅,還有誰會用這種不靈活的買賣方法?

以如此邏輯錯誤的報導,來造成令人覺得政府尚未能完全堵塞這方面的漏洞的印象,貫徹了本港傳媒以「踩到政府」就可抬高自己形象的方式運行,已到了置是非黑白於不顧的地步,這在我小時所看的,由金庸領導的這同一家報章中,是從來不會見到的。

再參看另一家報章,可以知道,這上面的多約多伙的例子,根本亦是純屬該報自己的幻想,根本沒有人儍得會這樣做:

長實(1113)北角維港頌昨日隨即開售,仍有逾百準買家到場撲貨。消息指,項目152伙單日售出逾九成。據晚上成交冊顯示,已登記售出142伙,全部以一約一伙登記。」

在此筆者再一次向年輕朋友忠告:「讀報只信三分話,未可全抛一片心!」

1 則留言:

  1. 傳媒作假,失實,真的太多了

    看報紙要提防受騙,受誤導,真的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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